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许可
索引号: LH331082-010/2025-14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非准字〔2025〕139号 成文日期: 2025-11-05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守护心田社会工作心理服务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5-11-13 15:34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守护心田社会工作心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要求 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 住所由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临牛线青少年活动中心邵临路101号变更为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商业街88-89号。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

 

抄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海市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海市委员机关支部委员会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