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5-14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临民社社准字〔2025〕37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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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法定代表人 变更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覃宇德变更为韦凤萍。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抄送:临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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