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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5-14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社准字〔2025〕37号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5-11-13 15:05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法定代表人 变更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覃宇德变更为韦凤萍。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抄送:临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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