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4-1359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文字解读】关于《括苍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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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镇实施了《括苍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护和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了有效抓手。 一、起草背景 为确保本单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创新发展活力,促进营商环境最优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建设。 二、起草依据 1、《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2、《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3、《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403号令)等。 三、审查对象 各办以镇政府名义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和“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拟提请镇人大审议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四、关键词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广义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定。 五、审查范围 下列四类文件不列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一)内部管理性文件,包括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外事、保卫、保密、内部工作制度、程序性规则等; (二)一般事务性文件,包括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职责分工、会议通知、情况通报等; (三)过程性文件,包括不涉及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的请示、征求意见函等; (四)常规性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项目核准、批复、备案等。 六、注意事项 程序把关:涉及重大政策措施或有疑难问题的,可提交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在发文报批流程中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定期清理:政策制定办公室应当对其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强化责任: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将依法予以问责。 七、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正式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 咨询地址:临海市括苍镇括苍路1号 解读人:李成 咨询电话:85885408 解读时间:202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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