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7/2024-1358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沿政〔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发布单位: | 沿江镇 |
沿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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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各中心,各行政村: 《2024年度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沿江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办公室、三中心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办公室、三中心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办公室、三中心要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有关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各办公室、三中心要切实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做好决策的后评估等其他工作。
附件:2024年度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沿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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