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2/2024-135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永政〔2024〕1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单位: | 永丰镇 |
关于印发《永丰镇2024年平安林区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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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工作片、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永丰镇2024年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平安浙江”战略,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林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根据《临海市2024年度“平安林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临自然资规函〔2024〕106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的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充分融合林长制工作方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坚持建设过程与实际成效相结合,处罚与防治标本兼治,注重“管理、服务、制度、体制、机制”五创新。通过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为确保全镇“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和有力推进,永丰镇成立“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波 党委书记 葛乾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官进 人大主席 马 真 党委副书记(党群) 黄宝进 党委党员、纪委书记 朱文华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戴美红 党委委员(统战) 吴金友 党委委员(武装) 陈 倩 党委委员(宣传) 金建敏 党委委员(组织) 胡 斌 人大副主席 陈乾浩 副镇长 彭益平 副镇长 林咸考 副镇长 项岳兴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家乐 郭斯利 陈如意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吴家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处理“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日常事务,陈如意负责具体业务。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一要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林区防火、防汛、防台、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捕、防安全生产事故、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平安林区”责任,全力贯彻落实林长责任,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转变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健全林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层层压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林长巡林职责;二要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消防、生态公益林管护、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职能作用,同时加强明察暗访,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高效能监管;三要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能力,组织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法律法规标准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的能力。 (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举措。一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源头治理和能力提升”,普及森林防火相关知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措施,并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切实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推进农村公路与防火巡护道共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升林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防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多人受伤事故。二要完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并进行灭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森林防火的物资储备,建立镇、村两级物资储备库。三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建立护林员管理制度,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并积极落实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做好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林巡查效果,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三)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一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非法占用公益林或商品林,以及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案件。森林督查图斑、自然保护地遥感图斑等违法案件查处整改销号率达到100%,严查未依法办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瞒报监测信息,破坏或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二要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保障林业基础设施安全,严防因林业系统办公用房、经营管理用房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三要强化协同联动作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林区内的台风、汛情安全隐患防范工作,适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严防因防汛防台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四要扩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按时组织安全生产人员以及危险作业人员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野生动物保护主题活动,巩固宣传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生态安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五要注重社会矛盾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利益,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力争做到当事人息访息诉。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以森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实现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按照“综合防治、控制蔓延、预防为主、处置结合”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除治策略,全面除治松材线虫病。对辖区内涉木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进行督查检查,加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调运检疫和复检,严厉打击疫木违法采伐、经营、加工、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与全镇的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同推进,签订责任状,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平安林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为“平安永丰”建设作贡献。 (二)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平安林区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平安林区建设日常工作、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等有序开展。强化资金监督制度,对有关平安林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预算控管,加强制度约束,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镇林业站、自规部门、护林员、半专业森林消防法队在保护森林资源、林政涉林执法和服务民生林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机构队伍素质。 (四)建立健全平安林区建设宣传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平安林区建设的活力。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信息和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平安林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灭火宣传,禁毒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附件:永丰镇2024年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计划
附件:
永丰镇2024年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计划
一、责任落实 (一)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设工作方案。(4月)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5月) (三)涉林资金列入永丰镇财政预算。(5-12月) (四)专题研究部署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5-12月) (五)完善各项台帐,材料齐全规范。(5-12月) 二、队伍建设 (一)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形成林长会议、部门协作、督查考核等制度体系;设立林业站和配备专职林技人员,建立护林员管理系统。(5-12月) (二)每年组织护林员培训不少于2次;落实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5-12月) (三)建立1支25人及以上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全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额度50万元/人以上;每年组织森林消防队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5-12月) 三、林区维稳 (一)建立健全防止盗伐滥伐林木、乱捕乱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的防控机制,确保森林(湿地)资源安全。(5月) (二)健全机制,加强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和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严防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及时收缴枪支及其他猎捕工具和爆炸、剧毒物品。(5-12月) (四)开展组织林区禁种铲毒工作。(5-6月) (五)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年度监测计划批次。(5-12月) (六)督促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丰所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5-12月) (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刑事案件侦破率达98%以上。(5-12月) 四、森林防火 (一)开展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灭火器具维护保养。(5-12月) (二)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与周边镇(街道)和相邻镇(街道)之间签订联防联控协议。(5-6月) (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完成整改。(5-12月) (四)做好森林防灭火值班备勤,及时上报森林火情。(5-12月) (五)辖区火案及时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5-12月) (六)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扑灭,确保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8小时。(5-12月) 五、疫病防治 (一)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救护工作。(5-12月) (二)完成松材线虫病年度除治任务。(5-12月) (三)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疫木及其制品非法进入辖区,对辖区内发现的疫木制品及时除害,并做好疫情监测。(5-12月) (四)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减小,严防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5-12月) (五)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8.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 %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以上,检疫案件查处率80%以上。(5-12月) 六、宣传工作 (一)定期组织开展平安林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发动群众参与平安林区建设;(5-12月) (二)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5-12月) (三)开展林区禁毒宣传工作。(5-6月) (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5-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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