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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8/2024-1351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头门港管〔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单位: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一园一策”》的通知
  • 日期:2024-06-24 15:00
  • 来源: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浏览次数:

经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委托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于202394到经开区开展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对经开区化工园区提出10条整改意见的建议。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现制定“一园一策”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要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为契机,坚持制度完善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发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导向作用、专家服务指导作用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支撑作用,完善实施“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切实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水平,完善化工园区共用配套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实现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精准监测预警,高标准建设化工园区,切实提升园区和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化工园区风险等级“较低安全风险(D类)”。

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责任分解阶段(2024年33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将省应科院专家组反馈的10个问题,由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将整改任务与整改措施逐一细化明确。    

(二)专项整改阶段(2024年331日-1130日)。逐项列出清单,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详列整改计划,稳步推进,促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阶段(121日-31日)。评估各项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力度及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形成整改工作总结,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强化措施、举一反三,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建立持续优化的内生机制,有效降低园区风险。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分管负责人,明确联络人,及时报送工作进展。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园区企业安全意识,营造有利于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与计划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329


附件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与计划表

 

序号

要求(评估标准)

现状(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2.2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地理边界明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园区内存在合成革企业的员工宿舍(原有3232人的员工宿舍,已搬迁2434人,目前还有798人未搬迁),现已落实安置房源200间,计划2023年10月中旬完成全部搬迁。现场抽查东海药业有员工500多人,厂区内有2栋倒班宿舍楼(能容纳倒班员工200人左右)和食堂,倒班宿舍楼规模偏大;抽查东亚电镀原宿舍楼,已基本腾空,仅保留有20床左右的倒班宿舍和食堂,一楼有一处小商店。此外,园区内发现有路边小超市(沿海超市)。

1、加快搬迁员工宿舍。

2、建设人才公寓。

3、强化巡查措施,防止反弹。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应急管理局

2023/12/1已完成

2

2.4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缺少《化工园区总体规划》

委托设计院编写《化工园区总体规划

建设规划局

2024/8/30

3

2.5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评估范围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四至范围不一致。园区内存在新、改、扩建项目,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的风险基准划定3×10 -7风险等值线。园区内涉及多个新、改、扩建项目,风险可能影响园区整体风险,未实时开展整体风险核算,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待扩园认定结果确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整体安全风险核算。

应急管理

2024/8/30

4

2.6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由于控制线描述的四至范围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四至范围不符,导致划定的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与距离控制要求不符。

待扩园认定结果确定,委托第三方编制安全控制线,邀请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发文,报送县市两级相关部门。

建设规划局

应急管理

2024/9/30

5

2.7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控制线内的现有项目如联化人才公寓、路商生活广场等防护目标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待控制线确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整体安全风险核算包括控制线内的现有项目的风险评估内容。

应急管理局

2024/9/30

6

4.1 化工园区应当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 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

产业发展指引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存在不一致,如鼓励产业光刻胶、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在产业发展规划中无相关内容。

完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一致。

经济发展

2024/6/30

7

5.4 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由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调度, 防止安全风险积聚。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

新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重载停车位20个)未完成建设(计划2023年10月开始建设)。

委托临海城发集团建设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临海城发集团

2024/11/30

8

5.5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东海第三大道北向区域未实行有效物理封闭化管理(电子围栏),园区内企业二道门人员分布未接入信息化平台。

在智慧园区二期建设内容中增加该建设内容。

应急管理

 

2024/11/30

9

5.8 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依托重点化工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应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

实训基地暂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 试行) 》的要求。

加快完成实训基地建设。

应急管理

2023/12/31已完成

10

6.1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建立化工园区管理机构领导带班制度,并配备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

根据三定方案,化工园区负责人应为经济发展局局长(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春富,其专业为经济管理本科学历、农学中专学历,不具备化工专业背景 2.鉴于园区多个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议园区适当增加专业监管人员。

通过事业招聘、外部调入相关符合专业的监管人员,满足15人要求。

党群工作部

应急管理局

2024/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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