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8/2024-1351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头门港管〔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单位: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于印发《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一园一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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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委托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于2023年9月4日到经开区开展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对经开区化工园区提出了10条整改意见的建议。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现制定“一园一策”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要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为契机,坚持制度完善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发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导向作用、专家服务指导作用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支撑作用,完善实施“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切实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水平,完善化工园区共用配套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实现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精准监测预警,高标准建设化工园区,切实提升园区和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化工园区风险等级“较低安全风险(D类)”。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责任分解阶段(2024年3月3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将省应科院专家组反馈的10个问题,由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将整改任务与整改措施逐一细化明确。 (二)专项整改阶段(2024年3月31日-11月30日)。逐项列出清单,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详列整改计划,稳步推进,促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31日)。评估各项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力度及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形成整改工作总结,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强化措施、举一反三,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建立持续优化的内生机制,有效降低园区风险。 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分管负责人,明确联络人,及时报送工作进展。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园区企业安全意识,营造有利于园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与计划表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方案与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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