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8/2024-1350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芝镇委〔2024〕1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单位: | 小芝镇 |
中共小芝镇委员会 小芝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表彰文件、奖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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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撤销芝武〔2021〕2号、芝镇委〔2018〕10号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18〕27号关于表彰廉洁文化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芝镇委〔2019〕5号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20〕11号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20〕11号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20〕11号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22〕7号关于表彰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芝镇委〔2022〕48号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全镇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决定、芝镇委〔2022〕48号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全镇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决定、芝镇委〔2022〕48号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全镇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决定、芝镇委〔2022〕48号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全镇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决定,上述文件表彰奖项撤销。
中共小芝镇委员会 小芝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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