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大洋街道灵湖社区灵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要求 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法定代表人由周秀利变更为冯利斌。
临海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