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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4/2024-1343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单位: 市水利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日期:2024-04-29 08:13
  • 来源:市水利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 临海市河头镇十三罗溪美丽河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浙价费【2014】224号、浙政办发【2015】2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做出本决定之日起即日向你(单位)送达《 临海市河头镇十三罗溪美丽河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临海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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