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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临海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第5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7 20:25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 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 158 天,二孩、三孩各 188 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险)、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 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 6个月。经企业申报、临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拟对2024年度第5批符合条件的8家次企业给予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信告知临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公示结束后,所需经费经市财政局落实后适时发放。

公示期时间:2024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25日

公示电话:0576-85159265、85313991


附件:2024年度临海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第5批公示.xls


临海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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