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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7/2024-134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海渔〔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单位: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评审、立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4-04-15 10:46
  • 来源:市港航口岸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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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渔业养殖主体  

为加强我市渔业科技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度《临海市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今年我市安排资金扶持建设1个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重点扶持我市水产养殖规划区域内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等渔业养殖主体。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按照“整合提升、分类建设、集聚集成、见形见效”的思路和要求,围绕着解决当前我市渔业发展的技术重点与难点开展项目设,注重发挥我市渔业产业技术团队和基层渔业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提高渔技推广专家团队的服务效能。通过加强服务条件建设、对接技术专家,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多元、设施配套、带动明显、运行规范的现代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的紧密结合,使之成为我市渔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广的主平台,从而强化渔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体系。

三、建设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推进示范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主要包括:

(一)试验场地。根据基地的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划定相应的区域设立试验场地,用于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产品等的试验示范。试验场地一般应相对集中在一块区域,也可分设成若干功能区块,要求道路、沟渠、设施等基础条件配套。

(二)服务用房。有固定的服务用房,设立专家工作室、试验检测室、培训教室等。专家工作室能满足专家办公的基本需要;试验检测室用于存放必要的仪器设备,主要开展科学研究、试验示范、产地检验检测等;培训教室能开展一定规模的培训。

(三)设施设备。试验场地、试验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培训教室可要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办公、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四)标识标牌。统一树立“浙江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标牌。试验场地内的品种、技术、模式、产品要进行标识,充分解读技术要点,反映生产潜能及适应范围等。有条件的基地还可以建设科普长廊、科技成果展示馆、科普影音室、参与性场地等。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基地定位和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包括材料、渔需物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推广服务、宣传培训以及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程序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如实填写《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附件1),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已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内容重复;申报的内容必须是2024年新实施的,2024年之前的建设内容不得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必须如实填报,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必须精确,不允许少建多报;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在65前,经项目所在镇(街道)初审后,报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项目评审。对申报的企业,拟定于6月上旬,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申报企业只有一家的,则先实施,等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依照《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附件2)进行量化打分并排序,核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拟补助额度,提出评审意见。

3、根据项目评审意见,经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与市财政局商定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建设计划和项目补助金额,再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下达并报送项目建设计划。

4、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验收认定标准》(附件3)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项目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验收材料。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资金从浙财农〔2023〕87号文件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道)农办和局属相关科室做好项目的调查摸底,做好专家对接工作,及时推荐符合申报内容的项目。项目计划下达后,镇(街道)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和监管,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跟踪指导。指导专家做好技术指导、方案设计、成果转化及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2、项目必须按照基地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规定,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要建立规范财务账册,大额款项支付必须通过银行支付,提供合规票据;按要求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承包合同等真实投资证明材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1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doc

2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doc

3省级农业(渔业类)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认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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