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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报临海市2024学年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6 16 : 23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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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含机关、市中心、古城中心),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科学制订2024学年临海市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现就预报2024学年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

    1.采取一切措施,提高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并确保5周岁幼儿全部进入幼儿园大班学习。

    2.积极倡导中心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四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3.核准辖区适龄幼儿人数。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在按实填报《临海市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计划预报表》时,务必与当地派出所核实3—5周岁学区幼儿总数,准确填写。

    4.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二、义务教育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公民同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相关法规,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办学规模,特别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按规定控制班额,全面消除大班额。

    2.全市6-12周岁学龄少年儿童必须全部入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各镇(街道)中小学务必到当地派出所核准辖区适龄少年儿童人数。

    3.努力让特殊群体都享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要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持证随迁子女就学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7 号)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镇街为主”的原则,千方百计挖掘潜力尽最大可能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准拒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加强扶困助学工作,坚决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

    三、高中教育

    1.202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为12651人。普通高中学校要以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数和学校现有教育资源为依据,挖掘潜力,合理编制招生事业计划。

    2.职业高中学校要根据精品化特色化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严格按照办学条件编制招生事业计划。

    四、程序与时间

    (一)程序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校长园长亲自主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科学谋划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做好2024学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预编上报工作。全市12个镇(街道)学前教育专干要做好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核定,并报中心幼儿园汇总。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在上报预编事业计划时,必须报经当地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上报时间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及古城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务必在3月8日前将2024学年教育事业招生计划预报表上交市教育局。幼儿园送交307室学前办,普通中小学送交308室基教科(一),职业高中学校送交207室职成教科(一),并将预报表的电子稿对应发送至陈文龙、江新锋、余如占的钉钉。



    临海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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