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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30/2024-1337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单位: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民防局)]
关于对台州峰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公示
  • 日期:2024-03-05 16:06
  •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
  • 浏览次数: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经我局审查同意注销台州峰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注销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7号大洋基地一区18号楼服务平5楼507室(邮编:31700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申请汇总表   

 二〇二四三月一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申请汇总表

序号

申请企业

资质名称

审查意见

1

台州峰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意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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