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0/2024-1337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
发布单位: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民防局)] |
关于对台州峰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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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经我局审查同意注销台州峰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注销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二〇二四三月一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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