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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2/2024-134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单位: 永丰镇
永丰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日期:2024-03-28 15:19
  • 来源:永丰镇
  • 浏览次数: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市全镇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380万元。

其中增值税7978万元;企业所得税1004万元;个人所得税60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2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9万元;车船使用税1万元;房产税258万元;印花税68万元;资源税10万元;环保税4万元,另外契税196.41万元。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我镇2023年分成收入为2260万元,加上市政策追加专项补助1190万元,全镇财政当年可用一般预算资金3450万元。

(二)专用基金收入

2023年专用基金收入为6890.5万元,分项目如下:下属部门收入142.4万元;上级各部门补助收入5953.2万元;其他收入794.9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3450万元,分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2万元。其中政府事务行政运行1647.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464.8万元。

2.教育支出-培训支出0.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5万元。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40.3万元。

5.农林水支出支出199.9万元。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66.3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33.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2.5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无结余,加上一年年终滚存结余21.25万元,2023年年终滚存结余21.25万元。

(二)专用基金(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专用基金支出为6880.88万元,具体分项目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0万元。其中政府事务行政运行939.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142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9万元。

3.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3.9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支出450.2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289.11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53.21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9.3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33.1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1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50.0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3.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9万元。

6.农林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74.6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4.4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62万元,加上一年年终滚存结余12.08万元,今年年终滚存结余21.7万元。2023年度总支出10331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9160万元增加117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5.49万元,占65.75%,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7.7%。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86万元,占34.25%,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0%。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24年我镇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干部大会和镇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着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坚持改善民生,着力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压一般、保重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2024年财政收入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测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分税制”财政体制,2024年我镇税务目标比上年增长5%预计实现财政总收入11000万元,其中工商各税10600万元,契税400万。按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如能完成上述任务,预测应得分成收入为2700万元,加上预测市追加专项补助1000元,当年可用公共预算资金3700万元。

(二)专用基金收入预测

预测专用基金收入预算7650万元,分项目如下:土地收入返还1600万元;上级各部门补助收入3300万元(其中农林部门800万元,交通部门500万元,其他部门 2000万元);西部发展资金500万;其他收入2250万元。   

当年公共预算可用资金3700万元,加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21.25万元,实际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721.25万元;专用基金收入预算7650万元,加去年专用基金滚存结余21.7万元,实际专用基金可用资金7671.7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0万元。其中政府事务行政运行278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100万元(含转业士官帮扶安置200万,综治信访支出50万,消防安全支出30万元,食品安全支出30万元,安全生产支出30万元,武装工作支出25万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资金50万元,宣传费支出125万元,工青妇30万)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0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万元。

5.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480万元。

6.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公共设施支出4000万元。

7. 农林水支出950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建设支出5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万元,对村级工业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100万元,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600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50万元。

9、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地方补助支出50万。

10、预备费支出150万元。

以上合计预算支出为11350万元。主要是确保人员经费、专项投资、兼顾安排必需的公用经费和其它支出。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重点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及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

三、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1、不断壮大现有企业规模。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收入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态,及时掌握和应对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确保税源不流失。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坚持财税例会制度,掌握动态,落实措施,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增长上来。

2、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支出节减力度,努力提高支出效益,保证重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运转,保证工资足额发放,保证农业、社会保障、文化、综治、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经费安排到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加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票据管理,实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压缩现有的债务规模,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3、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十个严控”,建设节约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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