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海洋工程)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对临海市台顺水泥制品厂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26 16 : 31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326日拟对临海市台顺水泥制品厂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海市台顺水泥制品厂年产10万方水泥制品项目

    临海市永丰镇石鼓村(临海市卫国制革厂内)

    临海市台顺水泥制品厂

    项目购置切割机、折弯机、焊接机、搅拌机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临海市永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投料、拌和粉尘各自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各储罐呼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排放。砂石物料卸料前和卸料过程中均采用晒水降尘等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326日至202447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