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临海市国有自然资源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5  1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大  字号:[ ]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临海市 2022 年度国土调查变更最新上报成果,2022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三调口径”)2251.22 平方公里(337.68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 401.28 平方公里(60.19 亩),占全市土地 17.83%。国有土地中,农用地 22.41 万亩、占全市国有土地 37.23%,相比上一年度减少 0.09 万亩;建设用地 15.27 万亩、占全市国有土地 25.37%,相比上一年度增减0.16 万亩;未利用地 22.51 万亩、占全市国有土地的 37.40%,相比上一年度减少 5.90 万亩。2022 年,临海市共计上报 2 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 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征土地 4021.74 亩;2022 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 2701.40 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86.10 亩,征收集体土地 2218.26 亩,使用国有土地 398.27亩。2022 年全市完成国有土地出让 9726 亩、土地出让金总额 73.4 亿元,其中商住用地出让 809 亩、土地出让金 40.3 亿元;工业用地出让 5457 亩、出让金 32.6 亿元;公共设施等其他用地出让 69 亩、出让金 0.5 亿元。2022 年,共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 3843 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5822 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 1584 亩,均远超目标任务,消化 2009-2018 年批而未供土地 1561 亩,为省

定目标的 217%。2006-2021 年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闲置率小于 0.01%。

(二)矿产资源状况

临海市共发现各类矿产 15 种,矿床(化)点 39 处。全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为:铅矿 25635.9 吨、锌矿 83206.9 吨、银矿 62.9 吨、镉矿 497.2 吨、叶腊石 4.5 吨、萤石 26.96 吨、高岭土 33.4 吨。截至 2022 年底全市已设探矿权 4 处,2022 年度无新设探矿权;截至 2022 年底全市有效采矿权 12 处,2022 年度无新出让采矿权。

(三)水资源状况

2022 年,全市降水量属枯水年,全市水资源总量 16.9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 1519 立方米。全市 5 个水功能区,全市地表水满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 100%,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2022年,全市用水量2.8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77%。其中:农田灌溉用水 1.47 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 51.51%;林牧渔畜用水 0.15 亿立方米,占 5.20%;工业用水量为 0.45亿立方米,占 15.90%;城镇公共用水量 0.12 亿立方米,占4.09%;居民生活用水量为 0.55 立方米,占 19.23%;生态环境用水 0.12 亿立方米,占 4.07%。全市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16.89%。2022 年,全市万元 GDP 用水量为 32.54 立方米,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13.60 立方米。

(四)森林资源状况

根据部、省关于森林“一张图”和“三调”数据融合工作要求以及临海市 2022 年森林监测数据,2022 年底全市森林总面积 185.53 万亩、森林覆盖率 54.94%,林地总面积 191.28万亩、林木绿化率 67.74%。其中,国有森林面积 15.20 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 8.19%,国有林地总面积 16.58 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 8.67%。国有林地中,乔木林地 15.39 万亩,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 92.82%;竹林地 0.23 万亩,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 1.39%;灌木林地 0.22 万亩,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1.33%。全市共有 1 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 5.82 万亩,林地总面积 5.52 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 5.52 万亩,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 35.71%;共有 5 家国有苗圃,经营总面积 960亩,苗木年生产能力 210 万株。全市林木总蓄积 868.94 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木蓄积85.90 万立方米,占全市总蓄积的 9.89%。国有林场林木总蓄积 31.16 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木蓄积 30.73 万立方米,占全市国有林木蓄积的 98.63%。

(五)湿地资源情况

根据最新森林、草地、湿地综合监测数据,全市湿地总面积 9.85 万亩(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其中,沿海湿地 9.25万亩、占湿地总面积的 93.9%,内陆湿地 0.60 万亩、占湿地总面积的 6.1%;全市湿地中国有湿地 9.60 万亩、占湿地总面积的 97.5%。东部沿海地区不仅资源类型丰富,而且分布集中,以近海与海岸湿地为主;其它山地丘陵地区湿地资源相对较少,类型单一,分布较散,以河流、库塘等湿地为主。

(六)海洋资源(海域、无居民海岛)情况

全市管辖海域面积 1606.63 平方公里(240.99 万亩)。全市海岸线 256.38 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 52.49 千米,海岛岸线总长 203.89 千米。大陆岸线中,自然岸线 23.80 千米,人工岸线 27.22 千米,其他岸线 1.47千米,占比分别为 45.34%、51.86%、2.80%。海岛岸线中,自然岸线 197.62 千米,人工岸线 5.75 千米,占比分别为 97.17%、2.83%。临海市海岛共 196 个,海岛等别均为五等,总面积 2.78万亩,岸线总长 203.89 千米,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881 亩。其中,有居民岛 3 个,分别为雀儿岙岛、田岙岛、头门岛,总面积为 1282.07 公顷,占海岛总面积的 69.21%,岸线总长89.28 千米;无居民岛 193 个,总面积为 570.47 公顷,占海岛总面积的 30.79%,岸线总长 114.61 千米。2022 年底临海市管辖范围内确权用海总面积 3.63 万亩,其中 2022 年度新增确权用海(包含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1.75 万亩。2022 年未批准无居民海岛用岛。

(六)自然公园情况

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提升成果,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 4处、13.31 万亩,分别为浙江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7.39 万亩、占比 55.5%;浙江括苍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 4.66万亩、占比 35.0%;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 0.87 万亩、占比6.5%;浙江临海红杉林省级湿地公园 0.39 万亩、占比 2.30%。整合提升后自然保护地已全部纳入临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七)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统一确权

2022 年根据省里相关工作部署,临海市完成全要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市国有农用地(耕地含集体)、建设用地、林地、水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等开展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对自然资源的实物量进行清查,并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全市自然资源总资产约为 1390 亿元左右(不包括耕地资源、湿地资源和水资源)。2022 年根据上级及我市制定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逐步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灵江河道临海段、牛头山水库、溪口水库、童燎水库等已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桃渚国家地质公园、白沙湾海洋公园、灵湖公园等已开展预划登记单元工作。椒灵江流域 13 条河流已开展前期收集资料工作。


二、国有自然资源工作管理工作成效

1.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底线。2022 年,在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完成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通过部、省两级批准启用,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36.85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 65.72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 20.14 万亩(其中新增用地空间 3.55 万亩)。“三区三线”划定为我市县、乡两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的耕地用途管制提供了保障,为我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底线划定了红线,为提高国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划定了边界。

2.摸清家底,推进自然资源调查和统一确权登记。2022年,根据部、省相关要求,完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形成了自然资源实物量分类数据库,基本摸清全市国有自然资源底数,以后按年度结合自然资源利用和审批情况开展国有自然资源清查年度更新,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本底情况;2022 年开展了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经过本次变更调查加紧了年度变更工作与耕保、生态修复、林地保护、建设用地报批以及卫片执法等各条线工作的联系,强化了自然资源管理各条线的联合互动,有助于构建统一的、协调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机制;2022 年开展的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我市探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全市后续开展该项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3.持续保障要素供给,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水平。2022 年我市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以“百日破百难”攻坚行动、“项目攻坚年”活动为主抓手,持续深化“土地优供”工程,多途经并举保障自然资源要素,面对上级指标趋紧的困难,充分利用重大产业项目包装、增减挂钩等途径争取用地指标,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大力推动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现伟星、永强、华海等一批重点项目精准落地。提速沿海滩涂开发利用,完成用海报批 1.2 万亩,其中项目用海 4378 亩。2022 年我市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消化2009-2018 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和用海报批等均为台州市第一。

4.加强源头保护,促进自然资源生态修复。2022 年以耕地占补平衡攻坚行动为主线,加快推进垦造耕地,完成新立项 3896 亩、入库 2492 亩,水田指标倒挂大幅降低。上盘北洋“千亩方”项目完工验收,永丰白毛等 5 片、1.3 万亩“百千万亩方”立项开工;实施省级土地综合整治 3 个、完工 11 个,江南向阳村项目获评省级精品工程;8 个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完成整改销号;超额完成绿化造林 5425 亩、森林质量提升1.6 万亩,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 5 个;白沙湾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蓝湾验收;推进耕地“非农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清理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2022 年度违法占耕比仅为 1.28%。


三、国有自然资源工作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资产所有者权益落实尚不到位

机构改革后,明确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但是尚未明确各级政府直接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目录清单和空间范围,资产管理与资源监管职能常常混淆,仍存在权责不明晰,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所有者权益落实缺乏有效抓手等问题。

(二)市场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实际工作中,市场在自然资源资产要素配置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得到发挥。有偿使用范围有待扩大,出让方式有待完善。资源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健全,资产价值评估制度有待完善。

(三)部门重组后各系统工作融合还需进一步深化

当前自然资源实行分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分别制定,相关规划之间不统一、不衔接,甚至相互掣肘,重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运行机制、监管体系等任务艰巨。

(四)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工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着力破解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资源环境承载力与资源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矛盾面临重大考验。


四、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以中办、国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相衔接,探索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着力解决权利交叉、缺位等问题。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开展年度实物量统计、价值量核算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的跟新工作。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确权登记办法和规则,在省、市统一部署下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二)落实“多规合一”,构建高品质国土空间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构建由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空间性专项规划为主体,县、乡、村三级规划有机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统筹,优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布局,有序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既要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

(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方法,从源头保护和末端修复治理“全生命周期”发力,强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加强陆海统筹,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海整体保护。适时开展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的探索,严格规范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四)服务民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大项目落地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掌握投资总盘子,根据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梳理清单、分类施策,推动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改进计划指标配置方式,优先保障国家及重大战略、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统筹保障工业用地供给,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以优化完善乡村规划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为重点,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推动乡村空间形态有机更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加强地质、海洋灾害风险防控,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