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平安创建、信访、综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督察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的拟订工作,指导并监督综合行政执法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受理对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不当执法或不作为现象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