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26 08:44
  • 来源: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府大院5楼,电话:0576-85310519,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重点工作等。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和《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机制;三是提升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水平,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本年度,共发布重点工作进展信息9条,公开会议30次,发布意见征集信息109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发布政策解读33件,现行有效371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办理规范指引,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机制,简化申请填报程序,强化答复事前沟通,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63件,去年结转7件,办结6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三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夯实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基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新建专题专栏3个,发布516条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全市58家单位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情况开展日常监测、问题预警,点对点通报整改。完成政府网站进行适老化改造,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不断细化政务公开“两化”专题,对照目录、细化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同时融入试点镇(街道)、村(社区)公开、工作交流等相关内容,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发布相关信息26条。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平台“1+X”配套运营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制度、内容发布制度、规范采编及发布流程,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定位更加清晰,整体运营水平大幅度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目标类别、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进行分门别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按月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发放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34

3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3

1

0

5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2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1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2

1

0

2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5

3

1

0

5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发展水平不均衡;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三是回应关切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2024年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原则,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领域工作质效。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