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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9 10:13
  • 来源: 市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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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99/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电话:0576-8530502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则》,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折不扣地抓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及时完善中心机构概况、班子领导、内设科室等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和2022度决算,公开每季度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思路。

在信息发布方面,2023年共发布信息83条。其中重点工作67条,计划总结4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等内容做了说明。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2022年结转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围绕机构职能概况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重点工作、财政信息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编制、审查、发布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并按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中心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中心严格落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每月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并把监督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对政策的准确把握和业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上还要进一步强化,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三是由于工作职能原因,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总量较少,内容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具体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规范。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充分挖掘各科室重点工作和相关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制度、会议等方面的信息解读,增加信息展现形式,强化信息的可读性、互动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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