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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8 16:28
  •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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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公安局根据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电话0576-8533732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临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临海市公安局累计公开各类信77055条,其中浙江政务网上公开信息92条,临海公安微信上公开信息720条,临海公安微博公开1309条,抖音宣传153条,在电视、报纸上公开信息977条,台州市局微信35条;行政许可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68200条、行政处罚公开3962条、行政强制公开1607条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为原则,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申请内容清晰明确,全流程跟踪记录,有序推进申请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的政府信息知情权全年共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无结果纠正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新《条例》规范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和内容,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着重加强内容的发布和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及时、有效。定人定岗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

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通过“临海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抖音等各类渠道,积极发布各类警务工作、安全防范提醒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络机制,明确警种部门责任人,加强各警种部门的沟通协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2

行政强制

16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对于新《条例》内容的把握和运用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可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下步,我局着重于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同时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对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公安局

2024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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