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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5 14:24
  • 来源: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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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东路112号,电话:0576-8518800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海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编制规范的公开事项,按事项分类合理归集历史数据信息,对上报信息加强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让群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在推动财政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进一步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公开流程按照“无备案不公示、无审核不公示”的要求进行,规范公开的深度、广度和细度。对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

2、管理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依托政府公开网站及时面向广大群众做好行政事项公开、政策解读、预算决算等信息的公开及调整,努力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确保公开内容及数据的准确。

3、服务公开。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财政工作的疑虑,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群众信息需求相协调机制,通过与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4. 结果公开。我局主要在临海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2023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11条,其中临海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188条,在浙江日报、台州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23篇,内容包括财政工作开展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情况、重要会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5. 执行公开。根据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市直各部门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重点突出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发放相关信息、财政工作实时动态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做到了依法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财政资金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明确办理流程,通过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存查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答复规范有序。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网络申请3件,我局均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安全。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组配信息无空白,对各组配内容进行核查,调整及更新。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清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自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展示形式,充分利用好临海市门户网站的平台,做好网站集约化管理和网站监督工作,全面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其中,临海市门户网站设置政府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平台专栏,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实现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和本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及时修订局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对信息公开相关科室进行年末考核打分;结合政风行风测评,持续完善财政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财政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2023年度我局未出现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科室之前的配合度不高,部分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无法达到信息生成和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及社会关注度不够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无法满足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精简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积极引导科室及时有效报送信息,提高报送与发送契合性。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对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各类信息公开指标,积极主动公开。同时,立足财政职能,整理有效信息,利用好网络媒体,宣传财政政策,普及财政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深度与广度,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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