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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河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5 10:23
  • 来源: 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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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河头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头镇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河头镇人民路160号,电话:0576-8588813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以及台州市、临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方面公开政策文件9条,政策解读2条。

2. 管理公开方面公开镇街概况1条,机构信息14条,政府工作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3. 服务公开方面公开重点工作37条。

4. 结果公开方面公开计划总结6条,人事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

5. 执行公开方面公开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可以通过线下临海市河头镇政务公开办或者线上网址:www.linhai.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46&groupid=10370&userids=G|10370 申请公开。

2023年河头镇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的2件信息公开申请中,部分公开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0件。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建设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在文件主动公开的办理、审核等多个环节建立核对机制,注重内容校核,与印发的文件进行多次对比,防止内容产生偏差,防止出现违反公开程序、内容不准确等错误。三是加强数字化管理,持续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借助多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四)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临海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镇相关文件信息,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镇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要求,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公开法定内容。二是公开方式多样化,依托村(社区)信息公开栏,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传播速度;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持续加强网站集约化和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我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社会评议,强化责任追究。定期组织社会评议,对评议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同时在镇政府设立2个意见收集箱,建立“线上+线下”模式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信息更新、公开滞后,有时候按时间节点来公布;二是政务公开政民沟通力度不够,群众参与氛围不够浓厚。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河头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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