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2023-131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
发布单位: | 市民宗局 |
临海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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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易程序 适应于: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活动、责令停止施工。 调查,掌握存在问题(违法行为) →填写 《责令改正通知书》→两人以上行政执法,持执法证件、(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 被整改单位签收(法定人代表人签字) → 被整改单位整改→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查→处理结束存档。 二、一般程序 适应于:取缔、撤销登记。 调查取证,掌握存在问题(违法行为)→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取证(被检查单位签章) →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局领导批准→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两人以上行政执法,持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过法定时间后,如果被处罚单位没有申诉,也没有提出听证,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反之,就进入听证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书规定时间内,被查处单位自行停止违法行为,本案结案,档案归档;如果违法行为未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处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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