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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清单第27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发布日期:2023-09-15 17 : 10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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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按照《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2023124号)相关要求,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以来,浙江省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海洋无序开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此次督察发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相关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杭州湾水质污染问题,强调长江入海污染量大等客观因素,对自身问题反思不够。

    整改目标

    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整改措施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严格落实《椒江水系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编制《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控制方案》,加大氮磷减排力度,确保红光、黄礁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

    2.推进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沿海违法侵占海域滩涂检查督察。坚持生态优先,除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调整评估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协调各类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岛屿净化功能。

    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认真落实《椒江水系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年)》,2022年红光、黄礁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类考核标准出台实施《临海市入海河流(溪闸)暨百里大河流域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2022年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浓度均值达到控制目标要求。

    2.推进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沿海违法侵占海域滩涂日常巡查检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20231-8出动98人次开展海域巡查25次。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无新增围填海项目。调整评估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于2022930日获批正式启用。统筹协调各类海洋资源开发活动,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并重。临海市白沙湾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达到绩效目标,完成修复人工沙滩总长度2472米,平均宽度100米,修复滨海湿地面积200公顷,恢复岸线植被面积28公顷。

    公示时间:2023918-2023922

    如有异议,请联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6-8518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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