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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清单第28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发布日期:2023-09-15 17 : 08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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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按照《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2023124号)相关要求,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个百分点,主要指标无机氮均值含量浓度上升9.1%,其中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和三门湾四个重要海湾水质均为劣四类。

    整改目标

    对标国家、省考核目标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整改措施

    1.规范入海排污。根据《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分类监测、溯源、整治方案》《台州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临海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结果,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分类开展整治工作。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实现数字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落实《椒江水系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和编制《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控制方案》,加大氮磷减排力度。

    2.推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实施《临海市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7-2030)》,对禁养区内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规范限养区内养殖行为。合理开发宜渔滩涂,鼓励适养海域发展贝藻养殖,杜绝传统网箱养殖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进一步压减渔船捕捞产能。推进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积极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

    3.加强船舶污染海域环境防治。有效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推动落实联单电子化。加强辖区内抵港船舶的防污染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船舶涉污作业活动报告制,积极开展船舶水污染物取样送检。加强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作业及洗舱水排放的监管,防止船舶有毒液体污染海洋环境。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中推广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液还田等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加强农业排水治理。

    5.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稳定,排放污水达到浙江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完成《2022年临海市入海排污口核查报告》。对21个排口开展分类整治,17个入海排口中2个按整治要求完成封堵停用、2个完成规范化建设,另4核实非入海排口。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作为重点入海排污口,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测并联网,在线和监督性监测数据稳定达标;公司已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纳入日常“双随机”检查。认真落实《椒江水系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年)》,2022年红光、黄礁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类考核标准出台实施《临海市入海河流(溪闸)暨百里大河流域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2022年杜桥洪家断面总氮、总磷浓度均值达到控制目标要求。

    2.推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按照《临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控及海水养殖证核发,禁养区内无养殖行为,全面实现海水持证养殖。以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为重点,现已完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6家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积极拓展浅海养殖面积,重点发展紫菜、贻贝养殖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按国家要求持续抓好管控。2022年启动国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行动,截至20238月底,我市共受理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申请50艘,实际完成拆解渔船47艘。浙江省临海东矶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报批。

    3.加强船舶污染海域环境防治。有效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推动落实联单电子化。加强辖区内抵港船舶的防污染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船舶涉污作业活动报告制,积极开展船舶水污染物取样送检。2021年以来,开展辖区内抵港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1686艘次,船舶涉污作业报告164艘次,水污染物取样送检抽检46艘次

    4.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充分利用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商品有机肥施用等化肥使用替代技术,减少化学肥料使用。2021年至20237月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90%以上。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以农业绿色发展为目标,指导开展农作物化肥农药定额制使用,2021年和2022年共计4个示范方获评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示范区。推进农田氮磷拦截生态系统建设,2021年以来新建2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

    5.全市共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1均已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排放均达到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

    公示时间:2023918-2023922

    如有异议,请联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6-8518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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