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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4/2023-1313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农〔2023〕118号 成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的通知
  • 日期:2023-08-04 15:12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粮油生产补贴政策,鼓励规模种粮,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经过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镇(街道)核查公示及市级抽查公示等程序,2023年度全市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面积共计4055.46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共计1216638元(包括中央扩种油菜资金237300元),补贴标准300元/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此次补贴对象为2023年油菜种植大户,补贴标准300元/亩。

二、补贴资金

依据全市核实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核算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统一划拨至镇(街道),再由镇(街道)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大户“市民卡”账户(组织机构除外)。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采取现金发放或代领形式,不得无故延迟发放,确保当年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工作要求

1、规范补贴程序。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申报程序,健全补贴台账,做到资格审查、面积核查、公开公示、统计上报、资金发放等程序公开透明、有理有据。

2、及时发放补贴资金。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求在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户,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

3、加强监督检查。镇(街道)要强化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补贴台账,加强图斑管理,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虚报、截留、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分配表

2.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发放清册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分配表

单位:亩、元

序号

镇(街道)

油菜面积

补贴资金

1

古城街道

85

25500

2

江南街道

472.65

141795

3

邵家渡街道

607.1

182130

4

杜桥镇

110.2

33060

5

白水洋镇

234.72

70416

6

东塍镇

140

42000

7

桃渚镇

927.12

278136

8

尤溪镇

214.47

64341

9

汛桥镇

199.36

59808

10

沿江镇

72.38

21714

11

小芝镇

630.46

189138

12

涌泉镇

17

5100

13

永丰镇

105

31500

14

河头镇

240

72000

合计

4055.46

1216638


附件2

2023年度第一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油菜)发放清册

镇(街道):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元

序号

农户姓名(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油菜面积

油菜生产补贴资金

1








2








3































合计







填报人(签字):               ;农办主任(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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