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临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临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3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3年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重要理念,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升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模式、管理创新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为实现“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启动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全市地质灾害多手段风险识别、多层次监测预警、多方位应急处置、多形式综合治理、智能化数字管理和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完成“一坡一卡”管理,新建15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专业监测点,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完成1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技术支撑,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重点防范时段、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时,以及9月23日至10月8日杭州亚运会召开期间是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地段。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山区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交通沿线和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印发《临海市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多手段风险识别体系、多层次监测预警体系、多方位应急处置体系、多形式综合治理体系、智能化数字管理体系、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建设。 2.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民生实事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监测预警实验要求和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加强监督考核,确保10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扩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覆盖面,提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水平和预警响应能力。 3.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防灾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明确网格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和要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明确至少1名专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负责开展巡查监测等工作。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组织有关部门、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风险情况,排查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和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区域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情况,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2.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加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会商。进一步完善“省级预报到县、市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的三级预报预警体系,科学调整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阈值,强化“省级预报提醒、市级预报研判、县级预警指挥”作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预警信息。 3.持续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实现重点镇(街道)全覆盖。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充分发挥地质队员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4.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市应急管理局要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优化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迅速调集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救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完善各级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装备建设,接到地质灾害险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做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1.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推动风险普查及乡镇风险调查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利用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风险普查成果,结合临海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开展地质灾害一坡一卡管理。利用高精度遥感数据和山区住房人口资料,划分山区丘陵地段坡面单元。汇编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切坡建房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形成地质灾害“一坡一卡”数据库。根据孕灾条件和承灾对象变化情况,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等级和管理类别,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一坡一卡”数据库。 3.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专业监测网,完成15处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进一步扩大专业监测覆盖面。利用现有的监测预警网络,针对山区行政村、重点自然村和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分析。 4.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完成1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建成一定年限以上治理工程的复查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四)持续做好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 1.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贯彻落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区域地面沉降和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新增地下水监测井5个,分类分级做好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维护和管理。配合省级物联网平台建设,接入自动化监测点,配合构建全省统一的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加强地下水水位动态与区域地面沉降和重大工程的影响分析,服务城市建设和运行安全。 2.加强地面沉降防控。继续落实《浙江省地面沉降风险区划与管控方案(2021—2025年)》,巩固我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成效,降低地面沉降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等经费和因自然因素造成或历史遗留的地质灾害点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经费投入,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整合,对于新出现的灾情险情要及时追加预算,确保防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应急防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应急值守。在台汛期,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及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发现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险情灾情扩大化,必要时应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以“不死人、少伤人”为原则,杜绝因地质灾害而导致人员伤亡。同时按照灾情险情速报制度要求,报至各有关单位。 (四)强化技术保障。依靠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共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究,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治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五)强化宣传培训。持续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网格员、“驻县进乡”地质队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清单 2.临海市级相关单位2023年工作任务要点 附件1 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清单
附件2 临海市级相关单位2023年工作任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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