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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4/2023-13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农〔2023〕128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临海市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07-28 08:2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强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10号,以下简称《建设导则》)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临海市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管理细则》和《建设导则》,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要求,抓紧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其中:①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行星级管理、分档补助;②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结合种植业“五园”改造提升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配备先进适用的设施装备,推进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③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子种苗基地、资源保护场(库)等建设,支持种子企业加强种子繁育、加工检测等能力建设,突出保障重要农(畜、渔)产品良种生产与供应;④现代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一是现代种植业设施。包括高标准大棚设施(含菇棚等)建设和改造,农业补光、水肥一体化、信息监测、环境调控、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化育苗(秧)中心建设,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二是高效集约现代畜牧业设施。包括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升级,家禽立体化和肉牛肉羊集约化养殖设施,奶牛智慧养殖设施,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三是生态健康现代渔业设施。包括高标准养殖大棚设施、标准池塘、工厂化循环水、近海围栏、深远海养殖平台(网箱)及配套设施、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四是仓储保鲜和烘干加工中心建设。包括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粮食烘干加工中心等。   

二、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根据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主体认真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由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项目应明确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的,须提前落实用地空间。

三、其他

请镇街道认真对照文件,对项目的主体资质、实施基础条件、用地等前置条件以及是否重复申报等进行重点核查,选取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于8月4日前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钱祥生,联系电话:13757613753

附件:临海市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简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临海市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类别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区域性)

□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现代设施农业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总投资

申请省级补助

地方财政配套

自筹





项目绩效指标


是否纳入农业“双强”建设规划布局:   □是      □否

设施用地(亩)


建设用地(亩)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是      □否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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