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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2年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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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年乐园、江南街道颐康老年公寓: 为做好2022年省民生实事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V1.0)><浙江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浙民养〔2022〕39号)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智慧养老院、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进行了验收,项目符合建设标准。决定下拨你单位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清单附后),请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 附件:2022年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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