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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6 10 : 14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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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台教办函〔2023〕34号)、《临海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临安委〔2023〕4号)及消防、实验室危化品、交通、防汛防台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和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举一反三深化校园安全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园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目标

    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责任落实,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攻坚目标

    (一)全面深入排查涉校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要对照《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临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搞走过场。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注重“长短”结合,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当前安全隐患风险,又要对照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闭环管控,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三)突出校园安全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容易发生较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和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

    一是消防安全。以《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临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机制等进行深入排查。要突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锅炉房、高配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缺岗缺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设备是否老化,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要突出寄宿制学校的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二是师生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情况,师生骑乘电动车“一人一盔”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杜绝“黑车”接送学生,强化校车、师生接送车、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的安全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实验室安全。各中小学要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全流程”规范管理,落实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的管控措施。

    四是校园安全防范。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要求,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部署;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巡查、监管力度。

    五是涉校矛盾纠纷化解。突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枫桥经验”进校园。认真落实《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中小学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排查、报告、处置情况。优化“四早”纠纷处置机制,全面落实“早引导、早发现、早化解、早闭环”。

    六是灾害天气防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印发的《“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强化风险隐患科学动态研判、精准闭环管控。重点检查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学校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情况,排水管网疏通情况,宣传牌、简易建筑等加固情况;短时强对流、强降雨等突发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以及特殊情况下“停课”预案制定完善和应急演练有关情况。

    七是安全宣传教育。在2023年安全教育周基础上提档升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检查是否根据校园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能力水平,因地因时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要突出检查各地各校是否开展防溺水全覆盖专题教育,是否在放假前和周末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紧盯留守儿童、民工子女等重点群体,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

    八是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和学校修缮施工中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电气焊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要会同住建部门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全流程安全监管。

    四、进度安排

    (一)摸清底数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各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担负直接领导的责任,具体抓,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其他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动员部署;全面梳理形成本地本校(单位)底数清单。

    (二)梳理隐患清单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20 日)。各校在摸清学校(单位)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梳理形成本校(单位)安全隐患清单。

    (三)深化闭环整改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6月10 日)。学校承担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梳理形成责任清单,通过“浙江省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的“隐患排查”模块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确保所有隐患得到闭环有效整改。

    (四)整治提升巩固阶段(202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校要在坚持做好隐患排查常态化和动态清零的基础上,做好复盘工作,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拉高工作标杆,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二)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在6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之后结合专项排查开展动态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校园安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

    (三)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各学校在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利用“浙江省校园安全管理系统”的“隐患发现”“随机督查”模块(电脑端、钉钉手机端均可),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作督查,加强整改过程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各学校要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本校校园安全形势,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应客观反映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有事例、有数据,并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或建议。如发现校园重大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报。

    各学校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联系人:阮敏辉,联系电话:13819672980(钉钉同号)。

    临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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