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
||||
|
||||
临公管办〔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23〕4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