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省、台州市立法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市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的法制审核。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解释工作。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