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监督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国外(境外)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和我市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初审报批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