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31 10:53 |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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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度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决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等有关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做好决策后评估等其他工作。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临海市养殖用海管理办法(试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 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海渔发〔2013〕6号) |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 | 3-6月 | 2 | 临海市市域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4.《临海市域总体规划》 | 1.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合法性审查 4.集体讨论 | 6月 | 3 | 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办法(暂定)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 3.《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文发〔2020〕147号) |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 | 11月 |
注:目录表中“计划完成时间”是指重大行政决策拟作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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