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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4/2023-128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单位: 河头镇
中共临海市河头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日期:2023-03-02 09:17
  • 来源: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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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河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河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河头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林宇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许之成、金勇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林宇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3次党委(扩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照巡察意见制订了《镇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相结合,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3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诫勉1人,教育提醒12人(责令检查9人、通报2人,警示约谈1人)。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还需提高”方面

1.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坚持每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在河头落地生根。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率先在全市建立了5个“共富工坊”,探索出“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实现“强村、富民、助企”三方多赢目标。

(2)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河头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表决事项和意见做到了有记录、有签字,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动解决民生工程力度还不够大”问题。一是探索实施《农村村民异地建房审批办法》,推动村民跨村安置,着力解决村庄间可开发的建设用地空间多寡不均的问题,扩大集镇规模,壮大集体经济。二是深入贯彻《临海市促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民盘活利用“大搬快聚”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采取委托出租、合作开发、回收开发、入股经营等模式,统筹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三是积极对接市水利局,争取政策解决饮水困难村的实际需求。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

(2)针对“培育‘特色小镇’核心竞争力谋划还不深”问题。加大力度对“特色小镇”项目的使用,继续深入挖掘姚宅和岩坑两村的红色资源,完成了中共台州中心县委机关旧址纪念馆提升改造,成立了河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将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二是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分析会,每半年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新格局。

(2)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出台《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措施办法》,从学习责任、计划、评比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划,促进党委中心组学习走上有制度、有方向、有目标的正轨。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见诸实践。坚持把学习成果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去体现,从而使学习的质量更为详细、更为客观。

4.关于“法治建设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按要求配备公职律师”问题。已于2021年12月按要求配备公职律师。

(2)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不规范”问题。对《河头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河政〔2021〕20号)文件内容与文件名称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发文(河政〔2022〕50号)。同时,在文件签发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发文规范性审查。

(3)针对“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体现柔性执法,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二是加大执行行政非诉“裁执分离”未执行的4个案件,目前开始分批启动执行,争取实现执毕率100%。

(4)针对“法治社会建设项目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加大投入,营造202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七星村法治文化、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增设村级法律顾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根据《基层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性定量清单》对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工,细化内容,每项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相关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30余人次。二是强化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镇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2)针对“基层红线意识仍比较薄弱”问题。一是通过参观姚宅等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等措施,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坚持逢节必讲廉洁纪律,常态化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规定,帮助全镇党员干部及时敲响廉政警钟,从思想上树立起防腐意识和红线意识。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订机关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全镇监察对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查找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容易产生的风险点抓好预防,防范廉政风险发生。二是规范廉政约谈制度,督促各班子领导规范做好约谈记录,主要侧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两个方面的约谈。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规以集体用餐名义变相给干部职工提供福利”问题。规范食堂用餐管理,严格杜绝集体用餐,对于特殊情况需经镇党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按实规范造册。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按照“来函接待”原则,规范接待程序、接待标准,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明确接待对象信息、公务活动项目、接待费用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3)针对“超预算列支福利费”问题。严格按照福利费管理规定,健全完善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明确福利费使用范围,在编和编外人员的福利费实行分开入账,严格控制福利费开支,加强福利费专项资金核算,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修订完善财政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目前已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组建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在个人名章授权和保管方面,已严格按照要求将三个中心预留银行印鉴的负责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开保管,并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目前已找回便捷式超声诊断仪移交卫生院使用时的相应移交手续清单,作资产移交处理;向市自然资源局要回被借用的森林GPS定位仪,因年久失修,作报废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出租(出借)、处置、清查等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每年至少清查一次。

4.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招标不规范”和“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临海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全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标人员管理上,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做好监管;在严肃招标程序上,继续加强招标资料审核,对提交的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全流程严格审核。二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给予相关经办人责令检查处理,警示其在后续工作中要严肃招标程序,履行相关监管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经抽查发现,存在工程款支付不严谨,验收、结算不及时,工程变更手续办理不规范等情况”问题。河头镇大青线整治、河头镇后街人行道改造、河头镇1号传统民居修缮、大石公园建设等工程积极对接市美丽城镇办,抓紧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推进工程结算。同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项目合同履行、施工、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5.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大额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村级财务各项支出特别是工程领域支出审批把关,严格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十项”暂行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确保村级财务支出持续规范运行。二是对下湾村相关经办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帮促提高思想认识和规范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2022年3月9日已制定实施《河头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管,凡涉及行政村以集体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村民(社员)集资以及企业(个人)赞助或捐赠等资金进行的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均要求按照本规定执行。

(3)针对“集体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百步村与承包方签订的关于石头岩电站租赁合同超法定的20年问题,责令村方限期与承包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规范租赁合同期限,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出租等监管,加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严格按照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尽力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确保村级集体资产出租行为规范化操作。

(三)在“党的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等,对会议准备不充分和发言提纲不实、不深入的,责令整改,直至整改达标。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指导、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把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与督查。

(2)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明确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性,提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联系领导、工作区书记、党组织书记”三级把关制度,坚决杜绝问题整改“走过场”的现象。

2.关于“基层组织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一是召开村干部轮训班对党员发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有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提升党组织书记业务能力。二是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做好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文件,加强考核力度,用考核的“指挥棒”倒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三是不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巡查,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

(2)针对“村级组织战斗堡垒还不够坚强”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严肃村干部请销假纪律,切实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村级班子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考核评比。制定镇级《躺平式干部管理考评方案》,对于常年在外、无法正常履职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三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拓宽用人渠道,着重从村级致富带头人、特色产业发展大户、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非公企业负责人等经济能人中挑选后备干部,充分发挥其致富“领头羊”作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同时,搭建理论与实践双平台,建立“一对一”结对帮带机制,切实提高后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镇(街道)、市直单位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临组〔2019〕57号)中的规定,对每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形成的资料进行准确、详实的记录和整理归档,切实做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2)针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全镇机关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近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确保无遗漏。二是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明确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到单位报到后10日内,将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交由党建办集中保管,对因遗失、损坏等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内上交的,经由其本人同意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三是强化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进行收缴、保管,确保因私证照收缴不漏一人、不遗一本,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3)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规范我镇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和岗位使用编外用工。二是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程序,“凡进必过会”,确定招聘条件和招聘方式、人员录用等每个环节都要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党委会讨论通过录用人员后方通知编外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并计算起薪时间,相关人员到位后及时向编办备案。

(四)在“上一轮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等情况”方面

1.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支出”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对超标准接待和超范围支出的两笔款项皆已收回。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按规定审核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2.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无依据慰问劳模”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根据相关要求,今后不再向羊岩茶厂支付集体劳模慰问费。

3.关于“对审计指出的退休返聘人员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今后我镇将进一步规范用人纪律,严格落实《临海市信访代跑员、信访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现有的专职信访代跑员实行一年一聘,年度评比合格以上者方可继续聘用。按照基本报酬和计件、计次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按月结算和发放劳务报酬。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紧扣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888130;邮寄地址:临海市河头镇河头村人民路160号,邮编:317000;电子邮箱:lhshtz@126.com。




 中共临海市河头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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