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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9/2022-1278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汇政〔2022〕53号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单位: 汇溪镇
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汇溪镇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3-02-03 14:48
  • 来源:汇溪镇
  • 浏览次数:

各工作区、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临市委办〔2022〕44号)文件要求,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和水平,确保田长制落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汇溪镇田长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汇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汇溪镇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15号)、《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22〕37号)、《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临市委办〔2022〕44号)精神,决定在我镇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中央、省、台州市、临海市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党政同责、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将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和水平,确保田长制落地,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保护。坚持耕地保护第一优先序,从严管理,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2.坚持党政同责。逐级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耕地保护职责落实到村,上级抓下级、层层抓落实。

3.坚持预防在先。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动态监管耕地变化,将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4.坚持质量优先。深入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着力提升耕地质量,落实好占补平衡机制,杜绝少批多占,争取占劣补优,尽量占零补整,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5.坚持奖惩并重。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完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依托“耕地智保”数字平台,通过“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问题苗头早消除,保护耕地标准化,提升耕地质量规范化,日常巡查常态化,监督管理信息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织体系

(一)田长设置

设立2名镇级田长(由书记、镇长担任),2名镇级副田长(由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领导担任),镇级相关部门为成员部门,其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设立村级田长,由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为依托,原则上在各村确定1名专职网格员作为耕地保护田长制村级巡查员,对个别耕地保护面积大、地块分散的行政村可另外增加巡查员。

(二)工作职责

镇、村两级田长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动各项耕地保护工作。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对村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逐级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1.镇级田长职责。对本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负具体责任,

负责本镇田长制建设,分解下达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与村级田长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负责实施或配合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依托“耕地智保”平台组织村级田长开展耕地保护巡查,依法履行耕地保护执法职责,及时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做好查处和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耕地保护有关问题,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市级田长报告,完成市级田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村级田长职责。对本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负具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巡查台账制度。向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监督农户、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利用耕地.利用“耕地智保”平台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治理耕地抛荒。配合做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施工和质量进行监督,加强本村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管理,防止改变用途,配合做好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镇做好各项耕地保护工作,完成镇级田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合理分配使用。

3.村级巡查员职责。利用“耕地智保”平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按规定在系统进行打卡。对“耕地视联智保”平台推送预警信息及时现场核查举证,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做好信息录入。协助上级巡查督促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定期

向村级田长报告责任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协助村级田长向农户、农业经营户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监督农户、农业经营户依法利用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工作机制

1.工作例会机制。镇级田长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例会,听取下一级田长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级田长可委托副田长召开工作例会。

2.严格考核评价和成果应用机制。镇对村级田长、巡查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告公示,巡查员工作报酬与履职情况相挂钩,一次未及时完成巡查任务按比例扣除工作报酬,连续两次未及时完成巡查任务更换巡查员。村级田长一次未及时完成巡查任务进行通报,两次未及时完成巡查任务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镇级田长说明原因,累计三次未完成巡查任务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在每年底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本级田长和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

4.离任移交制度。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各级田长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耕地保护责任清单移交手续,做到党政领导干部接任接清单、离任交清单。

(四)工作内容

1.以数字化提高宏观监测科学性。全面推行“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采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卫片执法等数字化手段,全覆盖、无死角监督耕地变化。

2.以碎片化提高发现问题全面性。镇、村两级田长负责耕地保护巡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利用短周期、多次数、全方位、不间断地巡查寻找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的情况。镇级田长每年赴村(社区)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田长不定期全面巡查,对所有耕地地块巡查周期每个月不少于1次,村级耕地巡查员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结合“人防”和“技防”手段,无死角的监督耕地使用情况。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并通过“耕地智保”上报上级田长,有关部门迅速到现场调查核实整改,将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避免耕地进一步的破坏。

3.以多元化提升耕地质量实效性。各级田长发挥自身职能,通过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恢复补充等工作,多措并举的提升耕地质量,挖掘潜力耕地。通过占补平衡的方式优化耕地布局,严格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占优补优,力争占劣补优,化零为整。

4.以联合化提高处理违法惩戒性。建立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联合处置机制,加大耕地保护执法督察力度,从严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等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和破坏耕地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下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情况等工作汇报,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村级田长和巡查员的业务指导由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负责,我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履行田长制职责,确保镇、村两级田长制运行顺畅、措施有力、长期有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镇级田长要进一步调动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闸门”作用,把好耕地保护第一关,同时配合市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田长制建设协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着力保障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建设资金。根据市级要求及时统计上报村级巡查员补贴资金情况,并将市级下拨的资金及时发放到村,推动村级巡查员履职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在村公示栏常年公示村级田长、巡查员信息以及上级监督举报电话,大力宣传田长制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支持,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将耕地保护列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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