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16: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大  字号:[ ]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9日在临海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奋勇争先,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临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获评台州市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绩效优秀单位和临海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全年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28项,台州市级荣誉42项。

一、锚定大局大势奋发有为彰显绝对忠诚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能动开展检察履职,忠诚守护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紧扣市委平安联创、金鼎加星工作部署,强化检察环节除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职责使命,批准逮捕330人,起诉1258人,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提前介入指定管辖的仙居县某某应某某等人全能神犯罪案件,引导侦查部门全面取证,补强固定证据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准逮34,起诉50人。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严惩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关联犯罪,审查逮捕38人,审查起诉224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成功办理台州市院指定管辖的黄岩区童某某等人涉恶案件。全力护航清廉临海建设,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10件,对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3人。

二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稳市场、保主体重大任务,拓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实践模式。做大法治保障格局。承办深化行刑共治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检校实务论坛,推介临海护企工作模式,借力全国社会治理前沿智慧,探索营建良好营商环境新路径,助力更大发展。释放法治服务动能。充分调研明晰临海企业诉求,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涉案企业简式合规改革,协助市委市政府牵头组建领导小组,合力保障合规机制运行,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坚定企业发展信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企业发展纾困,对8名涉案企业人员作出不捕决定,对12名企业人员、4家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以刚性法律监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纠正行政机关错误执法行为,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元,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主动融入代表履职。对标市人大常委会《临海市两站一庭暂行规定》工作要求,迭代升级乡村检务站,坚持两站融合办好民生实事,会同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7批次133场,做强检察护航全过程人民民主前哨站。努力以法律监督落实人大监督。认真倾听代表声音,探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案件化办理,围绕代表提出的水库安全问题,在市政府支持下,会同职能部门为病坝除险,邀请台州市人大代表听证,及时向基层代表反馈,获两级人大代表肯定评价;围绕代表反映的耕地与粮食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成品粮存储安全。

二、恪守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把党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政治嘱托融入履职血脉,以数字赋能重塑监督模式,以三查融合实战实效为四大检察提质增效。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在临海召开,5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3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7人,监督撤案33人,追诉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不批准逮捕184,存疑不诉58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办理案件1334接续推进行刑衔接试点工作,对不诉案件移送职能部门跟进行政处罚,维护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次,共同守护司法公信。严惩袭警、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批准逮捕7人,起诉40人,捍卫执法司法权威。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初核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7件,移送市监委及上级院线索2自行侦查并起诉1人;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建议对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8调查发现被判刑人员未被吊销教师资格证、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线索52,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件、《建议函》2件,移送职能部门调查2人。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获得感,4起案件在省检察院获评优质案件。坚持依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并重,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向台州市院移送监督线索2件,改判率100%。积极开展涉车辆及不动产查封、扣押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梳理有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8件,有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开展督促程序专项监督,针对督促程序管辖错误问题,梳理有效线索11条,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件;开展涉社保终本执行专项监督,聚焦民事强制执行中养老金查控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0件。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1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对标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积极护航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均积极整改并回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5件。聚焦轮式机械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治理盲区,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多部门会商确定监管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形成以我管促都管良性局面,促成相关问题纳入管控。针对公司注册登记工作监管漏洞,全面梳理涉嫌违法转让营业执照案件线索18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立案调查。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1加强军地合作,办理全省首例现役军人权益保护案,积极维护军人权益和国防利益。办理的山塘大坝安全、古树名木保护等系列案件获省检察院高度肯定。深入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海洋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获赔公益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积极开展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监督,查实案件线索17件,有力保障国有财产安全。全面凝聚合作共识,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合作建立小芝镇红树林公益诉讼生态驿站,共同守护临海的绿水青山。与妇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做大做强守护公益的朋友圈

三、坚持共建共赢,凝心聚力完善社会治理

在系统观念引领下,深化检察改革,融合开展治理,着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向市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年度工作获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铲车上路、职业禁止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改5起案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典型案例刊发。

一是以创造性张力升级数字路径全面嵌入全市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落实数字化改革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带头主办数字监督案件16件,办理有影响力案件2件。做优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行刑共治项目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坚持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两手抓,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字化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业务数据管理办法》被《台州政法》录用。累计调取分析执法司法信息55万条,有效办理省级数字专项监督案件79件、市级专项监督案件56件,5个专项监督案件在省市检察院录用交流。

二是以融合性思维完善诉源治理。紧扣诉源治理关键环节,在市公安局配合下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着力破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难题,制定《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证据指引参考》等工作机制,报捕率从202154.6%下降至33.4%诉前羁押率32.9%下降至16.8%相关成效进入全省前列。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中心工作受理信、访、网、电1124件,7日内回复率及3个月过程性或结果回复率均达100%,领导包案办理群众信访20件,全部息诉息访。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会同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律师带助理出庭申请手续问题的会议纪要》,办结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4件,纠正违法行为3件,凝聚法治临海更大力量主动司法救助助力扶贫纾困办理司法救助4249人,发放救助金42.6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22人,有效防范因案致贫诱发社会治理次生危害

三是以综合性举措保护未成年人。紧扣捕、诉、监、防、教工作核心,做优融合式一体化监督路径,升级临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全面推进。监督撤案4人,监督立案3人,绝对不诉4人,支持起诉4人,制发检察建议8件。聚焦校园及其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旅馆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会同多个部门联动治理,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聚焦校园欺凌、性侵、诈骗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法治宣讲15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探索完善督促监护制度,逐案评估家庭监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联性,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件,针对性提出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督促家庭扛起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

四、培树新风新貌,自强守正践行初心使命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从严落实全面管党治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战实训深化素能培育,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头雁领航推进政治建设。党组带头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落实举措,清查流毒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丰富载体加强理论武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举办主题晚会、组织征文比赛、开展公益行动、评选季度之星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共融互促打造党建品牌。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检察工作,自觉履职做强党建根基,获评台州市清廉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第四党支部获评台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党建品牌。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主动融入人大监督,充分依靠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履职支持,共同破解法律监督难题,撬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5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照评议意见逐项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20场,听取采纳人大代表对司法办案提出的监督意见。主动构建外部监督团队,在市人大、市政协支持下选送35名代表委员和专业人士纳入台州市检察听证员库,在市政府支持下聘请11名行业专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下聘请1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为特约检察员,加强对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支持驻院纪检组开展嵌入式监督,融合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力量,评查四大检察案件367件,严守案件质量底线。

三是锻造检察铁军。围绕市委两年活动部署,高质量建设检务督察平台,一体化融合式推进作风整肃、品牌创建和风险防控,接续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改,打造检务督察一体化应用系统,闭环式监督检律不正当交往,全方位规范检察权运行,列入全省首批基层检务督察示范院培育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查条线会议上作交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院逢问必录的氛围更加浓厚。坚持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检校合作等多管齐下,挖掘培育实务、竞赛、理论的全科型人才,邀请4省市业务专家开堂设讲,选派7优秀干部挂职锻炼,2名干警分别获评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办案检察官1获评台州市十佳辩手。坚持理论实践双推双促,获评台州市检察机关理论调研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忠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法律监督有实效、改革攻坚有突破、社会治理有成果,工作品牌在台州市检察系统位居前列,这一切都归功于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归功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大局覆盖面还需延伸拓展;二是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缺乏标志性成果;三是品牌建设仍需进一步做大做强;四是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伟大建党精神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凝聚意志、引领前行,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以数字检察和三查融合为牵引,探索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行路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力我市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海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防范网络犯罪等行动。护航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创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市委领导下强化行刑共治深化企业简式合规治理打造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临海品牌;开展征地拆迁、土地整治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谋求项目加速度和群众获得感最大公约数。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履行好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在深化法律监督上体现更强担当。探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刚性支持支撑体系,融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两项监督、行刑衔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核心工作,在执法司法共赢前提下提升律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自行补充侦查,以三查融合方式破解监督难点。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民事审判执行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助力营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围绕党中央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工作部署,打造“‘益心为公融合式平台,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主动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新模式。

三是在打造亮点品牌上呈现更优成果。挖掘和运用品牌建设的业务集聚效应与工作牵引作用,从更高维度上解放思想、推进工作、提升质效。坚持大数据法律监督和应用场景两手硬加快建设行刑共治、检务督察一体化等应用场景,深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打开临海数字检察的新局面。推动公开听证、执法检查、社会调查、法治宣传等嵌入基层代表联络站和乡村检务站履职内容,努力让乡村检务站老品牌做出年轻态,做实做强检察机关护航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和解等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优做实人民至上。

四是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凸现更严举措。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谋划初心铸魂”“匠心赋能”“廉心聚力”“暖心解忧四大工程,打造“1+4+X”党建品牌集群。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探索依法履职保护创新机制。打响检务督察品牌特色,做实做细检律交往监测预警,畅通外部工作衔接,完善线索流转程序及检察官廉政档案建设,争创浙江省检务督察示范院。考察任用能力突出年轻干部,调整优化中层干部结构,加强业务尖子培养,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内生活力。持续开展作风整治行动,落实好机关效能督察、三级督察通报制度,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初心永不忘,使命勇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保持常抓的韧劲、真抓的实劲,加压奋进、持续发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临海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一、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201810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八项职权: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决定起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三、三查融合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种调查核实方式,促进三者之间有机贯通、高效协同、形成合力,构建起以审查为基础、调查为关键、侦查为核心的调查核实工作新格局,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检察机关近些年提倡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向,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这是减少社会对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需要,也是刑事犯罪结构与态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选择。

五、三个规定填报: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

六、检务督察一体化应用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点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办理案件动态监测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检务督察一体化应用系统。通过此监管系统,实现检察官办案信息共享,检察官和律师接触交往红黄蓝三色预警线上监督协同,实现案件各个环节风险管控,形成闭环管理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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