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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02 15 : 34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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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

    现将《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对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春节前夕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直接原因为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结合春节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相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使用领证企业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迅速开展同类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的静态设备、动态运行设备、管线、密封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点,特别是“打卡子”运行部位;缺陷尚未消除的,必须制定可靠的风险管控方案;风险不可控的,处于运行中的装置设备要果断停车处置、处于停产中的装置设备要坚决暂缓开车处置,彻底消除隐患,严禁“带病运行”,坚决纠正以“打补丁”的应急处置方式作为常态化堵漏方式;处置过程中要做好检测、防火防爆、隔离、警戒、疏散等相关工作。企业要严格防范检维修安全风险,切忌边生产边开展检维修作业,切实减少作业现场人员,作业现场除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巡查检查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入场。

    (二)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要确保装置、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确保装置、罐区的装置设备、紧急切断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涉及设备设施变更应进行风险分析,严格应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要处于安全阈值区间;“两重点一重大” 装置设备设施的工艺参数应符合“9个一致”的要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处于检测合格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要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可靠运行;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重大危险源装置设备设施应进行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生工艺报警后,岗位员工应按规定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并如实记录;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的不间断电源应处于适用状态;老旧装置应按要求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予以淘汰;装置设备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

    (三)严格落实节后复产复工“五个一”措施。春节过后,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复工前要重点落实“五个一”措施:一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科学部署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报告。二是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故警示、专家隐患排查等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针对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开工安全要点等重点进行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建立教育培训台账。要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应急处置和逃生本领,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对生产装置、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生产设备,通风除尘、应急报警、防爆装置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处于完好适用状态。对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四是制定一个完善的复工复产方案。复产复工方案重点内容要包括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是否建立应急逃生和处置方案,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等。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技术、工艺、安全、设备、工程等相关部门对复工复产方案进行论证,并签字批准后实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要安全。五是做出一个安全生产承诺。要向当地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表(见附件1),做出安全承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3日)。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在2月3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2月4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从服务企业入手,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见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3日)。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闭环,并邀请专家对辖区内整治对象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7日)。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应急局已联合经开区应急局成立以局长叶剑、卢禹为组长,分管领导董琪雄、章旭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3),统筹安排部署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百日攻坚行动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持续发力,确保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排查整治。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企业自查的积极性,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为主、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全面管控风险,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市局将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稳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表上报后需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后方可复工复产,要对照《检查表》内容逐一开展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及隐患整改清单,“两个清单”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月17日前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严督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隐患整改指导服务,提高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联系人:虞超,浙政钉:1*******4。

    附件:1.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表

    2.《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检查表》

    3.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表

    企业名称:                          

    基础工作内容

    时间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我公司承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已经落实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日期:

    序号

    排查整治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注:不涉及项,以“/”表示。)

    问题隐患描述

    一、迅速开展同类风险排查

    1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的静态设备、动态运行设备、管线、密封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点,特别是“打卡子”运行部位:

    ①缺陷尚未消除的,必须制定可靠的风险管控方案。

    ②风险不可控的,处于运行中的装置设备要果断停车处置、处于停产中的装置设备要坚决暂缓开车处置,彻底消除隐患,严禁“带病运行”,坚决纠正以“打补丁”的应急处置方式作为常态化堵漏方式。

    2

    缺陷处置过程中要做好检测、防火防爆、隔离、警戒、疏散等相关工作。

    3

    检维修过程切忌边生产边开展检维修作业,切实减少作业现场人员,作业现场除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巡查检查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入场。

    二、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

    1

    要确保装置、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确保装置、罐区的装置设备、紧急切断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

    涉及设备设施变更应进行风险分析,严格应履行变更管理程序。

    3

    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要处于安全阈值区间。

    4

    “两重点一重大” 装置设备设施的工艺参数应符合“9个一致”的要求。

    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处于检测合格状态。

    6

    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要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可靠运行。

    7

    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8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9

    重大危险源装置设备设施应进行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0

    发生工艺报警后,岗位员工应按规定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并如实记录。

    11

    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的不间断电源应处于适用状态。

    12

    老旧装置应按要求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予以淘汰。

    13

    装置设备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检查人员及专家(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附件3

    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  剑

    卢  禹

    副组长:董琪雄

    章  旭

    成  员:冯家辉

    郑  俊

    虞  超

    王海平

    屈吕宝

    郑爱丽

    葛伟伟

    李爱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董琪雄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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