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5日前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其他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临海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7.doc
附件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7.doc
临海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