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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拟对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临海市朱门山渔港工程(一期)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21 14 : 42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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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海市朱门山渔港工程(一期)

    临海市桃渚镇朱门山北侧

    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建设防波堤(兼渔业码头)1 座(防波堤830m,其中兼渔业码头长800m),共布置13个渔船泊位(其中600HP渔船卸渔泊位10个、供冰泊位3个)及2个工作船泊位;建设引桥(长约575m、宽10m);新建外港区道路长330m;在内港池新建环港兼系泊道路1959m;内港池围堤修复约578m,新建船闸1座,新建进港道路86m;对内、外港池、进港航道及连接水域进行疏浚,方量262m³;对船闸东侧、港区道路南侧的小门山进行开山,形成场地8313m²;新建管理用房、智慧渔港、变电所、泵房、公共卫生间等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新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2800m²。工程设计年鱼货卸港量10万吨。

    建设单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对于项目及周边环境问题的反馈意见,也无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

    (1)废水

    悬浮泥沙在国控点周围建设柔性软围隔工程等保护措施,待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

    船舶含油污水:应按当地海事部门的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污水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水经收集后,运至桃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陆域施工废水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钻渣钻孔泥浆废水道路路基开挖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建筑废水和船闸基坑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2)废气

    陆域施工区域应做好围挡防治扬尘扩撒,并进行洒水抑尘。陆域场平开山爆破需控制爆破技术,单次爆破分成多段起爆,控制单段最大爆破炸药用量,对爆破面进行预湿处理抑尘(洒水抑尘)。施工期和营运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管道连接至食堂建筑屋顶排放。营运期对码头进行清洗,避免腥味恶臭气体产生。

    3)噪声

    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采用中深孔爆破,优化爆破参数、改善爆破方式、提高炸药爆能利用率。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钻渣固化后与道路工程废弃土石方一并外运至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综合利用。施工期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营运期港区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含油类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

    海洋生态:疏浚施工尽量避开养殖活动高峰期,科学规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施工期的海水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渔业资源补偿修复。

    陆域生态:施工期建设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22日至20241月2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污控科

    联系电话:0576-8518399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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