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76-85932523, 邮编:317000 报告书名称 | 编制主体 | 申请用海主体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头门港支线二期项目支线栈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临海市大竹山岛西北侧海域 |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1552公顷 |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