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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市公安局政委接听12345热线电话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07 10:25
  • 来源: 临海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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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预告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志旺接听12345热线

11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志旺在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我市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公安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您好,周政委。我来自安徽省滁州市,现在在临海打工,我家孩子明年就要上小学了,户口还在安徽,我们在临海也没有房子。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临海落户嘛?”“可以的。今年临海已经全面实行城镇落户零门槛政策,彻底取消了原先的学历、社保、居住登记等条件限制。您只要带上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任意一个公安窗口办理,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另外,目前长三角范围已经实现户口网上迁移,您不需要跑回安徽,在临海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周政委,您好。目前临海正在开展非标电动车整治行动,能否考虑合理的过渡期限和报废期限管理,为我们车主提供过渡时间呢?”“您好,备案非标电动车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且驾驶人的相关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今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该条例对2020年7月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设定两年半的淘汰宽限期。自今年10月23日起至年底,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违法查处和限期报废工作,还请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主动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目前交警部门对于第一次查获的,开具告知书,提醒车主及时淘汰置换;第二次查获的,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15日内报废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或接受罚款处罚;第三次查获的,分两种情况:1、十五日内被再次查获的,开具限期报废提示单,督促当事人按照承诺报废车辆;2、超过十五日再次查获的,当事人已接受罚款处罚的,按照第二次被查获执法流程处理。未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对于查获的无牌、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将予以扣留)。

“您好,周政委。我近期在江滨路晨跑的时候,发现绿道上有不少人遛狗不拴绳,早上在这里锻炼的人比较多,就怕发生狗追人、咬人的情况,希望能加强管理。”“关于您提出来的意见我们会马上受理,并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如有违反《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我们会依规予以行政处罚。10月26日起,我们已经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市政府广场、紫阳街、江滨路、条太街、灵湖等人群聚集区进行巡逻、排查,对群众举报或网格员摸排的犬只及时捕捉,所有捕捉的流浪犬将按规定移交市犬只收容所。”

当天下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市民来电36件,其中周志旺现场接听电话13件,转交办23件,涉及我市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公安政务服务等各类热点问题。对于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周志旺在接听时间内予以回复;对于当场不能解决到位的咨询事项,他交代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尽快给来电人回复。


2023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临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志旺同志将在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我市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公安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欢迎广大群众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

 

 

 

 

                              临海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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