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3-1323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社社准字〔2023〕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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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临海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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