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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3/2023-1325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单位: 括苍镇
临海市括苍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及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示
  • 日期:2023-11-17 10:31
  • 来源:括苍镇
  • 浏览次数:

执法主体:括苍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括苍镇

办公地点:括苍路1号

监督电话:057685885408

邮编:317028

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二)行政诉讼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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