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3-132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临海市括苍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及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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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括苍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括苍镇 办公地点:括苍路1号 监督电话:057685885408 邮编:317028 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二)行政诉讼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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