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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9/2023-132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单位: 汇溪镇
临海市汇溪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及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示
  • 日期:2023-11-16 10:49
  • 来源:汇溪镇
  • 浏览次数:

一、执法主体:临海市汇溪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周林妍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汇溪镇

办公地点:临海市汇溪镇浚头村1-168号

监督电话:0576-85958028

邮政编码:317000

二、 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附件:

汇溪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汇溪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汇溪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doc汇溪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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