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葛乾锋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临海市永丰镇
办公地点:临海市永丰镇留贤村1-1号
监督电话:0576-85120371
邮编:317000
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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