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市性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志愿者注册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和激励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