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3-132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政发〔2023〕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海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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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增强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推动我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方溪水库和童燎水库作为我市一般湿地(第一批),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我市一般湿地名录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临海市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第一批)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海市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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