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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7 15:4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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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07号,电话:0576-85188516,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信息391条,其中在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海市税务局子栏目信息公开281条,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网站临海市税务局子栏目公开110条。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通过网络、问卷、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意见征集渠道;二是推进管理公开。在政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开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推进服务公开。涉及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情况,全部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和网站栏目进行公开显示,并畅通咨询投诉通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实现;四是推进结果公开。建立专项工作落实公开机制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等结果及时在网站栏目公开;五是推进执行公开。针对减税降费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统筹全局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流程,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更好地发挥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的作用,确保“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发布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审核,经办人、科室领导签字,办公室再统一审核把关发布,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可靠。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规范做好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提升门户网站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纸质媒体、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全面加强网络监管水平。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协调、具体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2022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化;二是政务信息的公开频率时效还不够及时,需要积极有效发布;三是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强化公开力量。

下阶段,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加强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数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及时;三是提升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干部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高度、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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