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临海市新居民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2 11:02
  • 来源: 市新居民事务中心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新居民事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新居民事务中心联系(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谢鲁王路7号,电话:0576-8513968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新居民事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2022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4条,在微信公开信息29条。其中,在重点领域,收到临海市政协提案一件,已按照要求予以答复、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方面,按季度对中心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公开,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审核与发布,要求所有信息在呈送至审核领导前务必完成用词、规范字、语法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文字信息准确,待相关领导审核完成后方能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每年开展两次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及时进行失效、作废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梳理政府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功能定位,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做好日常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政务、计划总结等内容的更新和发布。微信公众号则主要承担政策宣传、新居民正能量事迹宣传等功能。目前,中心公众号订阅用户已超过4万人。

(五)监督保障

2022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门户网站更新工作有关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每周对网站所有栏目进行逐项梳理核查,及时发现临超期栏目并按时完成更新。同时,对上级下发的信息公开问题反馈,要求严格按照当天通报当天整改当天反馈的工作原则进行落实,坚持举一反三,细化自查问题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注意查看去年年报数据,需对应起来)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2021年相比,今年,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有了较大改进,成效较为明显,但也出现一些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把握不够,对部分栏目可更信息内容的选择不够灵活。二是政策了解不及时,对于政务公开新要求新政策了解不及时。三是公众号信息更新频率不稳定,部分月份信息发布量偏低。2023年,中心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细化日常管理。继续落实专人负责,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栏目更新频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信息定期更新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灵活把握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解读要求,在做好涉密、敏感信息排查的基础上,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并落实好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同时,充分开发利用新媒体平台,挖掘公众号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应用,提高获取政务信息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纳入干部职工周一学习夜学习内容,明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公开内容、程序、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的理解,促进不同科室间在政务公开中的沟通协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打印 关闭